我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,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党费收缴的精神,要求全体党员自觉、足额、按时缴纳党费,严格组织纪律性。并把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,通过会议通报、党务公开栏、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,接受党员监督。现将2016年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如下:
1.上半年收缴党费10938元,留存1094元(10%) ,上缴9844元。
2.下半年收缴党费10544元,留存1055元(10%) ,上缴9489元。
2016年全年上缴党费19333元。党支部留存党费2149元,将用于党支部活动、慰问困难党员、帮扶贫困户等。
中共鄂尔多斯市档案局党支部 2017年12月27日